聊城婚姻登记费和基本丧葬费用等均已免除
导读: 聊城新闻网讯11月16日,记者从聊城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,我市积极推进、落实各项简政、惠民政策,自今年4月1日起,全市各民政部门停征婚姻登记费和收养登记费,所需的相关经费,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。7月1…
聊城新闻网讯 11月16日,记者从聊城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,我市积极推进、落实各项简政、惠民政策,自今年4月1日起,全市各民政部门停征婚姻登记费和收养登记费,所需的相关经费,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。7月1日起,我市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,免除在聊城市辖区内去世并在本市及所属县(市)殡仪馆火化的人员4项基本殡葬费用。
据悉,我市婚姻登记原来收取9元钱工本费,收养登记收取250元费用,为减轻群众负担,本着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,今年,全市对这两项费用实行停征。为实现惠民殡葬全覆盖,减轻群众丧葬负担,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,今年市出台了《关于免除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通知》(聊政办字〔2017〕45号),从2017年7月1日起,我市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,免除在聊城市辖区内去世并在本市及所属县(市)殡仪馆火化的人员4项基本殡葬费用。该项惠民政策是我市近年来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民生工程,是深入推动殡葬,着力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、减轻群众殡葬费支出负担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、资源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是指在本市及所属县(市)相应殡仪馆发生的服务项目:1.火化费(按平板炉计价,选择拣灰炉的由经办人补齐差价); 2.遗体接运费(普通车辆接运、馆内抬尸费和消毒费);3.遗体存放费(含冷藏,存放时间3天);4.骨灰寄存费(一年)。遗体由殡仪服务单位专用殡仪车(经民政部门认证、门办理手续)接运。未发生的免除项目不折现、不折抵。□记者 蒲二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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